禱告:
1.為區裏弟兄姊妹及家人,靈、魂與身子蒙保守禱告。

2009年5月19日 星期二

建立為著福音接觸人的習慣——安那翰華語青職交通

 
3月1日主日晚上, 安那翰華語青年在職聖徒在會所交通了禱告和福音的負擔,所有參加的聖徒都已在實行RSG。

豐盛的愛筵之後,一首“我是個新約福音祭司”的詩歌(補844),將大家帶入聚會的主題。幾位弟兄照著職事話語預備的綱要交通,帶領大家一起進入兩個負擔:“實行在兩三個人之排裏的禱告”與“建立為著福音接觸人的習慣”。之後,顧弟兄鼓勵大家作見證,談感受。弟兄姊妹們很受職事話語的激勵,靈裏火熱,根據RSG讀經及傳福音的經歷,踴躍交通。

一位弟兄見證與同伴一起實行禱告的經歷。他們將目前正在實行的RSG讀經,和與同伴一起禱告生機、有效地結合起來。每次與同伴一起RSG時,劃出兩塊時間專門為著禱告。讀經之前的禱告讓大家更容易、更迅速進入靈,從而對主話語的享受也更充分;讀經之後的為著某些聖徒或整個召會的禱告,則給大家提供更多靈裏的操練。

關於建立為著福音接觸人的習慣,弟兄姊妹都很回應。安那翰有近百位操練RSG,其中約半數定期出去接觸人傳福音。召會有同樣的負擔和交通,讓他們很喜樂,印證這是聖靈的帶領。全召會一同行動,福音就更有能力,有衝擊力。

聖徒們一同追求李弟兄關於如何將大家帶進傳福音負擔的資訊,主要包括六個方面的要點。

第一,要有負擔,要與同伴(兩三個人)一同行動接觸人。我們需要有父神愛人和赦免的心腸,以及救主基督牧養和尋找的靈。

第二,為了傳福音,我們需要許多禱告。傳福音時,禱告比任何的努力都重要。如果我們不禱告,在傳福音的事上就會不結果子。我們每次去看望人之前,都必須熱切禱告。我們說話之前也必須先有禱告。我們必須借著禱告來盡祭司的事奉,把人帶到主面前。如果我們帶著負擔,有這樣的禱告,就會得著那靈。我們若是禱告的人, 就會是在靈裏生活行動,並作一切事的人。然後, 就會有真正的負擔要結果子。

第三,借著禱告得著復興之後,我們必須在特定的日子出去看望罪人,以贖回光陰。每週我們必須定出一個時段,單單為著我們福音的祭司職任。我們傳福音要堅定持續,最好是一週一次。如果我們定期、不斷、持續地這樣去作,我們一年能得著兩個長存的果子(李弟兄語)。我們也許無法每天出去叩門,但有一件事我們可以作, 就是每週花兩三個小時叩門接觸人。

第四,福音的行動是每個聖徒的責任,而不只是全時間者的責任。我們每個基督徒都欠福音的債,因此我們該為著主,定期接觸人。我們可以定期邀請人到家裏吃飯,以接觸並得著福音對象,自然而然地,福音就能借著家傳揚。

第五,要有效接觸人,傳福音,我們自己首先要夠多、徹底的接觸主,使我們裏外都被聖靈充滿(約壹7-9)。禱告、認罪、對付我們的罪行、以及被聖靈充滿,是接觸人有效的方法。這樣被聖靈充滿,結果就是我們能放膽、有信心地接觸人。主也才會有憑藉祝福我們的服事,將果子加給我們。

第五,我們需要在活力排裏一起勞苦,為著福音接觸人。一個人堅定持續作接觸人的工作是很難堅持的,但如果與活力同伴一起有禱告,有配搭,就定能得著繁增。

第六,帶人得救的關鍵,乃是幫助人與主建立“聯繫”,使人能在主裏面被主點活。我們必須經常為我們所接觸的人禱告。我們應該找出合適的時間,請人和我們一起禱告。

感謝讚美主,通過這樣豐富甜美的資訊與交通,將聖徒們帶入“作新約福音勤奮的祭司”的負擔。願主加力給每個弟兄姊妹,將傳福音變成我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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