禱告:
1.為區裏弟兄姊妹及家人,靈、魂與身子蒙保守禱告。

2008年9月8日 星期一

活在神面前

或者有人會問,甚麼叫活在神面前?活在神面前,意思是直接接受神的引導、管治。有一次,我碰見一位在主裏相當年長的姊妹。她在南京住了將近三十年,那年陰曆年底,她想買一些東西,並不是隨從世俗,而是的確有需要。她算了一算,總共需要一百二十元。她是全時間事奉主,不拿工錢的,所以身邊不一定有錢。她就在神面前禱告:『神阿,我是你的使女,我把我的難處告訴你,我不要人的幫忙。若是你不給我一百二十元,這會使你蒙羞。』在隔了幾省一個地方,有位同工,裏面突然有感覺,南京那位年長的姊妹需要錢。他裏面有一個數字,就是一百二十元。這是一件千真萬確的事。他想陰曆年到了,若是用匯的,匯到時年已經過了,於是就打電報給在南京的那位姊妹;姊妹接到電報,竟和她在主面前禱告的一點不差。這不是良心的問題,這乃是活在神面前的問題。

良心的事乃是是非問題,不一定是神直接和我們說話,而是神藉著良心對我們說話。這姊妹禱告,在隔了幾省的地方,一個同工怎麼知道她需要一百二十元?請我們記得,這是一個活在神面前的人,和神有交通,而有的結果。這個人他是徹底對付良心,活在神面前的人。當他和神有交通時,神就直接對他說話,給他引導。你我要看見一件事,人脫離人的管治,活在良心面前,和神有交通,直接活在神面前,是遠超是非對錯的。若是有人到他面前打官司,他不僅是用是非來看待,更是在神面前來判定。要知道有許多人,他們可能在是非上非常對,但在神面前卻是不對,這需要我們在靈裏來感覺。

比方有一天,有兩位弟兄吵到我跟前來,我如果僅僅蒙拯救活在良心裏,我就會用良心的是非說,『黃弟兄,你錯了。』或者說,『孫弟兄,你錯了。』我如果學習活在神面前,在良心裏有徹底的學習,徹底的對付,我就是超過良心,徹底的活在神面前,在靈裏來判斷。以是非來說,可能黃弟兄錯,孫弟兄對;但以事奉的靈來說,可能黃弟兄對,他在神面前的靈是對的。一個人可能在是非上錯了,但在神面前靈是對的;一個人也可能在是非上對了,但在神面前靈是錯的。

或許你會說,這很麻煩,甚麼叫是非的錯,甚麼叫靈的對?比方,我們常會遇到一種情形,就是夫妻倆吵起來了。這天,妻子來見我說,『弟兄,你的弟兄高興時,三點鐘起來禱告、讀聖經;得聖靈澆灌了,就去傳福音。我作了飯,他不喫,說他要禁食。你看這就是你的弟兄,這麼離譜,你總得要對付他。』全天下的理都在姊妹那裏,姊妹總是對。的確,弟兄有錯,但這姊妹實在兇得很;在是非裏她是對了,但在神面前她不對。是非對,人不對,就全數不對。

有一次,一位姊妹帶著孩子反對丈夫。有一天,那姊妹和孩子來見我:『李弟兄,我的孩子要買書,他不拿錢;沒有菜了,他也不拿錢,只知傳福音,甚麼也不顧。早起晚起就是禱告。』這姊妹責問我,孩子也說,『爸爸這樣作對不對?我們實在喫不消。』我沒有話對姊妹說。這時,那位弟兄來了。姊妹就說,『李弟兄,你問他是不是這樣的情形。』弟兄就愣在那裏被審問,可以說連犯人都不如。妻子比法官還高高在上,孩子在旁邊觀看,我只好陪著弟兄落淚。以是非來說,妻子對;但以人來說,還是我的弟兄對。這妻子雖然得救了,肉體非常強;事是對的,人是錯的。

我們若想活在神面前,就要好好對付罪。有的妻子非常溫柔,她來找我,一點不表現出她生氣的樣子。她說要和我在主裏有一點交通,然後就說到她的弟兄,總是禱告到半夜不回家。我們若在良心的事上沒有學過,必定跟著她的話走。看她的態度非常好,人又溫柔,以為必定是在主裏很有學習的人,豈知她其實是在控訴她的丈夫。我們如果在神面前有學習,就會知道我們聽到的只是表面。在良心裏,活在神面前,許多時候能給我們超過是非的感覺。光照到那裏,神的掌權就到那裏,神的生命就到那裏。人不受神的光照活在良心裏,人就難得有生命的學習。有一天,我們都要從良心透過去,向神說,『神阿,我不僅要活在良心裏,更要活在你面前。』

路加福音9章55節:『耶穌卻轉身責備他們,說,你們的靈如何,你們並不知道。』

選自:清心的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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