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世紀 第四章
人的自作主張、忿怒、兇殺、謊言和傲慢 3~9
4:3 有一日,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;
4:4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,特別是羊的脂油獻上。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,
4:5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。該隱就大大發怒,垂下臉來。
4:6 耶和華對該隱說,你為甚麼發怒?你為甚麼垂下臉來?
4:7 你若行得好,豈不仰起臉來麼?你若行得不好,罪就伏在門前;他要戀慕你,但你必須管轄他。
4:8 該隱對他弟弟亞伯說,我們往田間去罷。二人正在田間,該隱起來打他弟弟亞伯,把他殺了。
4:9 耶和華對該隱說,你弟弟亞伯在那裏?他說,我不知道。我豈是看守我弟弟的麼?
6月25日小排時我們追求生命的經歷第四篇對付罪。其中提到對付罪這件事,並不是一個律法的規條,乃是神生命在我們裏面一個自然的要求和催促。不是靠著人的努力,乃是因著與神常有交通而蒙光照,順著這生命要求的感覺去對付(認罪),必須對付到裏面生命了,平安了纔可以。
約壹一章九節說,『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』
凡我們在得救以後所犯的罪,若是在光中覺得了,就要向神認,這樣就必得著赦免,得著洗淨。所以我們得救以後罪案的消除,乃在於我們認,在於我們憑認而取用。總之,我們得救之後所犯的罪,得赦免乃是因著我們認。這個認,也就是我們向神的對付。
在小排中一位姊妹提到創世紀第四章第七節這處經節,尤其著重在”你若行得不好,罪就伏在門前;他要戀慕你,但你必須管轄他”,在合和本翻作”制伏他”,我們若不清楚神的救恩的話,很容易以為需要憑藉著自己的力氣來對付罪;但這節是說你必須、你要,而不是說你可以、你會。以下是我節錄創世紀生命讀經中的一段,我們就會清楚神說這節話的意思:
在創世記四章七節神給該隱一個警告:『你若行得不好,罪就蹲伏在你門口。』(直譯。)本節下半不容易繙譯。欽定英文譯本譯為:『他的喜悅是在於你,你卻要制伏他。』其他譯本將兩個代名詞『他』譯為『牠,』意思是罪的喜悅是向著你,而你必須勝過罪。欽定英文譯本譯作『他』是對的。這節中的『他』究竟是誰呢?答案在約翰八章四十四節和約翰一書三章十二節。有這些經節的幫助,我們就知道創世記四章七節的『他』乃是指魔鬼。因此,神告訴該隱,罪蹲伏在門口;而他的喜悅,就是撒但的喜悅,乃是要得著該隱,該隱必須勝過他。罪和撒但是一。要小心!你若拒絕神救恩的路,罪就蹲伏在門口要得著你。罪的喜悅,就是撒但的喜悅,要得著你,你必須勝過他。勝過撒但最好的路是逃開你自己的觀念,躲到神的救恩裏。神的救恩是耶穌作祭物。耶穌為我們的罪流血,並將祂自己給我們作義,遮蓋我們的赤身。這是我們逃開撒但,逃避蹲伏在我們門口之罪的路。你們任何一位若讀了本篇信息而不接受耶穌作你的救主,我必須告訴你,罪就蹲伏在你的門口,像一隻餓獸等待機會來抓著你,把你吞喫。這個罪就是撒但,那狡猾者,那說謊者,以及那從起初就殺人的。
所以要勝過罪,就需躲到神的救恩裏。剛好這位姊妹也提到”救恩的頭盔”,我想這也是主在小排裏向我們說話,我們都需要戴上救恩的頭盔。在第六節及第七節神向該隱說話,是在該隱要殺他弟弟亞伯之前,為著提醒該隱不要被罪所得著,應當依靠神作他的救恩。然而該隱拒絕了神的路和神的警告,他就被撒但那殺人者捉住,與撒但一同成了殺人的。
首先該隱因著神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(按著神的喜悅),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(按著自己的喜悅)。該隱就大大發怒(殺人的動機),垂下臉來。然後神有憐憫,先警告該隱,但該隱仍舊揀選了與撒旦是一,被恨意所充滿而殺了他的親弟弟(因為凡恨他弟兄的,就是殺人的)。最後神來問話時,該隱郤公然的向神撒謊。
約翰福音第八章第四十四節說,『你們是出於那父魔鬼,你們父的私慾,你們願意行。他從起初就是殺人的,並且不站在真理中,因為在他裡面沒有真理。他說謊是出於他自己的私有物,因他是說謊的,也是說謊者的父。』
所以我們的確都需要救恩的頭盔,思念同一件事,就是思念上面的事,使我們被愛充滿(因為神就是愛)並且能聽進神的說話;好使我們不受到撒旦的試探,使我們的情感不輕易受挑動而發怒氣,使我們的意志揀選神,因著依靠神而勝過罪、制伏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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